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政发[2002]114号 2002年12月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展民政事业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民政事业发展迅速,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我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民政事业不断进步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今后几年将是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我区城市化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因此,民政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关于民政工作的“三个服务”。要把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为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目标,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手段,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围绕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民族团结、人民富裕”新宁夏的奋斗目标,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方针,强化协调、协作和协同意识,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的运作机制,逐步实现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开创我区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民政工作新的突破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必须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进行安排部署,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那些党和政府最关心、群众要求最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又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为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