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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农业的实施意见

  紧紧围绕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以生态农业建设为主线,以科技开发为动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协调发展,服务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奋斗目标
  到2015年,使全省65%以上的可机械作业旱地面积普及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规模达到1500万亩以上;休闲旱地土壤风蚀减少60%,使裸露耕地形成的大面积沙源区得到基本治理;项目区减少水土流失80%,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0%以上,粮食生产效益提高15%以上;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努力,使全省农业基本形成以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农业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新格局。
  为保证实现上述目标,将我省发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规划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进行。
  近期目标:从现在起到2005年,为基础建设阶段。发展规模达到300万亩;完成10个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建设,并初步构建起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发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五大区域格局;全面完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技术体系和机具系统,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运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中期目标:从2006年到2010年,为快速推进阶段。全省实施面积达到1000万亩,建设完成30个高标准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县,要带动周边地区普及应用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使全省旱作农田的水土流失在较大程度上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和耕地质量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有效改善。
  远期目标:从2011年到2015年,为攻坚阶段。要用5年的时间,对治理难度较大的地区进行攻坚,新增面积200万亩,总计实施面积达到1500万亩,使全省农业生产的耕作方式得到质的提高。全省旱作农田的水土资源和作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区域布局
  根据我省地形地貌、自然气候、农业生产条件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特点,将全省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农业发展划分为以下五个类型区域:
  1、北部高原风沙区。主要指系舟、管涔、芦芽山以北,石楼山、野鸡山东北区域。包括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的21个县(市、区)。该区域拥有旱平地和15度以下的坡耕地1270多万亩。这类地区气候严寒,无霜期短,是我省小杂粮的主产区。同时由于耕地瘠薄,裸露休闲期长,也是水土流失的重灾区。这一类型区是我省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点地区,要通过采用留茬固土、免耕覆盖、轮作倒茬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措施,完成实施面积400万亩。该区域要在改善耕地质量的过程中,实现从根本上控制土壤侵蚀和水上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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