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02]104号 2002年11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区一些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但与发达省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些部门、企业对采标工作缺乏足够认识,缺乏资金支持,信息渠道不畅,宣传力度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推进。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它对于提高我区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品质量,以及加入WTO新形势下有效消除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和促进对外贸易具有重大作用。朱镕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指出:“技术标准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要尽快完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改变我国技术标准化建设滞后,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受制于人的状况,用高新技术标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因此,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采用国际标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抓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今后5到10年,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时期。各市、县(区)面临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步伐,提高我区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应对入世挑战,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区重要行业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75%—80%;农业标准化要有大的发展,服务标准化要有突破,以工业标准化带动农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分类指导,国际接轨”的方针,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努力推进我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