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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社区侨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02]5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工作,旅居海外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广州是我国重要的侨乡城市,有华侨华人、港澳同胞193万多人,归侨侨眷、港澳眷属158万多人,这一丰富的侨力资源在我市可持续发展中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广州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侨力资源仍是重要的资源。为此,要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侨务工作,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侨务工作新体系,推进侨务工作社会化,营造良好的尊侨爱侨、依法护侨氛围。
  为加强对社区侨务工作的领导,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穗字[2001]7号),明确社区侨务工作在社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广州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在我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侨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用新思路拓展社区侨务工作新领域
  开展侨务工作要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和辖区单位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做好为侨服务、凝聚侨心、培育侨力资源等工作;发挥侨力资源优势,引导侨界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社区服务,形成“社区为侨服务,侨为社区做贡献,侨为政府分忧”等多赢局面。
  社区侨务工作是侨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社区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各级领导和侨务工作者要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华侨华人是我国大发展的独特机遇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华侨华人是中华民族宝贵资源的重要指示精神,突破过去以机团单位开展工作为主的思维方式,将工作拓展到辖区内居民、单位、新经济组织;突破侨务对象以辖区内归侨侨眷为主的传统意识,树立全方位为侨服务的观念,重点拓展新华侨华人、华侨华人新生代的联络服务工作;突破过去街道侨务工作办证、慰问、维权等形式局限,树立全方位联络、多渠道服务、上下联动的新意念,创新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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