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综合实力和业绩。从事工程咨询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国家或地方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限上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不少于10项,社会信誉良好。
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足3年者,可申请乙级工程咨询临时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80万元。
3.有相对固定和良好的办公场所。
4.工程咨询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较强。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20%,从事工程咨询业务3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3人。
2.专业配备合理。按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配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的能力。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8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过2个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专业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具备开展业务必须的专业技术资料基础和及时查询相关专业信息的手段。
2.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80%配备计算机,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达到80%以上,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80%以上。
四、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班子,完备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以质量为中心的管理体系。
第十条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综合实力和业绩。从事工程咨询业务1年以上,独立承担地方小型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不少于5项,有一定的社会信誉。
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足1年者,可申请丙级工程咨询临时资格或预备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30万元。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工程咨询年营业收入30万元以上。
二、技术力量
1.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
2.专业配备比较合理。按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配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个以上小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的能力。
3.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从事3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过2个以上小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