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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步伐,按照整体规划,有序放开,公正公开,方便群众的原则,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逐步建立起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落户条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四、加强城市环境建设,着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依法加强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巩固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严格执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将城市水污染防治等主要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通过实行清洁生产和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全面削减各项污染物排放量。
  各地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切实推进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的市场化改革,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全面实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保证垃圾污水处理的良性循环,促进垃圾污水处理产业化。推行垃圾处理经营权(包括垃圾的收集、分拣、储运、处理、利用和经营等)公开招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参与竞争。
  加强城市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各地要加强城市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有效解决城市中心区开发强度过大、人口密度过高、公共设施短缺、交通拥挤和环境脏乱等问题,坚决关停或迁移城区内污染严重的项目。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特别要重视城市中心区、住宅小区的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提高绿化品位,使绿化与美化有机结合。促进节能技术的普及推广,改善城市民用燃料结构,控制和减少城市大气污染。进一步做好“江苏人居环境奖”评选活动,引导和促进各地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五、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制定完善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调整、理顺和规范城市建设、管理各方面的关系,使城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快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改革步伐,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城市规划,危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违法建设行为。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的违法行为。规范市政公用行业经营秩序,查处非法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燃气供应等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对无证摊点、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全省“城管创优”活动,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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