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开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领域。对于适宜通过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和项目,要全面推向市场,逐步建立由多元化投入主体、多种经营模式构成的新型城市建设、经营机制。城市政府要逐步退出竞争领域,把支出重点转移到难以市场化的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体制,积极推行特许权经营,吸引外资、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资本经营,盘活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对能确定受益者并能计价的设施,通过调整价格和收费,逐步形成“投资—经营—回收—建设”的良性循环机制。改进和完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办法,按照“企业成本+税费+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垃圾污水处理等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并适时进行调整。规范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逐步建立持续的城市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制定城市建设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使外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专营行业运营主体的产生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服务质量、经营期限、收费标准、价格调整等进行规范,以改善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
  进一步打破城市市政公用的行业垄断,开放市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市政公用设施资产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开放城市公用事业经营市场,通过特许经营,鼓励有资质的企业获取经营权。抓紧培育形成公交、环卫、供水、供气等行业的竞争机制,增强活力。放开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经营。加大市政公用企业改革力度,通过整体改制、引资改制、切块改制、国有股出让等多种形式,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减持国有股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的方向,积极推进区域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市政公用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经营。
  巩固完善近年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成果,妥善处理好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债务处置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继续积极稳妥地调整行政区划,优化省辖市市区行政区划结构,进一步解决好市县同城问题。妥善解决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存在的问题,尽快撤消乡镇区划调整后设立的办事处等过渡性组织,进一步做好规模过小乡镇合并的调查研究和实施工作。按照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的要求,调整现有重点中心镇数量,实施动态管理。以县(市)为单位,按照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要求,加强乡镇工业小区的规划布局,做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促进乡镇工业小区和城镇建设协调发展。深入研究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撤消县级市驻地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研究,开展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开展城市街道办事处调整撤并的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