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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开展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为加强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协调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全面检查了解各区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应对措施,协调、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2、落实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责任制。
  各区、各部门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要在市政府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应有一名副区长负责,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政法机关和市各有关行政部门按其职能,对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行政职能的作用,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或职责尚不清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明确在各个环节和不同部门所应承担的职责,同时又要从大局出发,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互不推诿扯皮,尽心尽力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工作。
  3、在拆除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过程中,由市查处办向供水、供电、通讯、市政等相关部门发出协办通知书。
  三、大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围歼违法建设的声势。
  市查处办、各区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大力宣传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的事例。同时要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各媒体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主动跟踪。办公室将印发5万份的《通告》并由各区政府分发给各村各户。
  市查处办和区政府要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查处工作进行实地视察,让社会大众了解政府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的进展情况。
  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通告》的精神,要严格依法行政,减少执法随意性,提高执法水平,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特别是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坚决予以制止。任何人不得为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说情,影响拆除工作,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执法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时要主动关心第一线的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防止妨碍公务,危害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行为发生,制止对执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污蔑陷害,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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