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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通知

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通知
 (厦效能办[2002]021号)


各区,各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现将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各机关单位、部门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处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将每个单位、部门、处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单位、部门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各机关、单位、部门必须按照效能建设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四、岗位责任制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五、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岗制度),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七、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单位、部门的总体职能;
  (二)内设处室的主要职责;
  (三)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四)具体岗位的“B”角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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