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豫政[2002]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现就加强我省城市绿化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紧迫感
城市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90年代以来,我省的城市绿化工作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完善绿化体系,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绿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看,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绿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内树木特别是大树少,城市中心地区绿地更少,城市周边地区没有形成以树木为主的绿化隔离林带,建设工程的绿化配套工作不落实。一些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随意侵占绿地和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的现象比较严重;绿化建设资金短缺,养护管理资金严重不足;城市绿化法制建设滞后,管理工作薄弱。
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对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所起的重要作用,增强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绿化建设,迅速提高城市绿化的整体水平。
二、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一)全省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种植树木为主,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体系。
(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绿化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到2005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以上。为此,各地要加强城市规划建成区的绿化建设,改变建成区绿地不足的状况,特别是城市中心区的绿化要有大的改观,要多种树、种大树,扩大绿地面积,改善生态质量。加快城市范围内道路和铁路两侧林带以及湖边、河边、山坡绿化带建设步伐。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水平和分布合理的城市公园,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植物园、动物园、森林公园和儿童公园等各类公园的建设。要按300—500米的服务半径,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规模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小游园和街头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要大力推进城郊绿化,特别是在大中城市周围形成较大的绿化隔离林带,充分发挥森林生态对环境的作用。在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初步形成各类绿地合理配置,以植树造林为主,乔、灌、花、草有机搭配,城郊一体的城市绿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