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三、严格聘用合同管理。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范人员聘用程序、完善考核制度与解聘辞聘制度。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作的《聘用合同书》,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以上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或其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鉴证。
  四、认真做好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各地应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尽快启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裁决人员聘用中的争议问题。
  五、妥善做好未聘人员安置工作。对在首次试行聘用制过程中未能竞聘上岗的原正式工作人员,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兴办新的产业、转岗培训、行业调剂、鼓励向基层流动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使他们在新的岗位发挥作用,施展才干。对经批准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自谋职业的原正式工作人员,可按高于辞退费的标准,一次给予经济补偿,具体金额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试行聘用制后解聘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补偿经费由解聘单位自行解决。
  六、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对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全省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应在2005年底以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各聘用单位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措施要具体、方法要得当。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掌握政策,充分发扬民主,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七、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实施科教兴湘和人才强省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聘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在聘用工作中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健康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