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产品附加值。针对我省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特点,在传统产品中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发展各种嵌入式软件技术,推进传统产品信息化改造。特别是各种机电一体化产品,要逐步朝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要通过信息产品与传统产品的融合,以及信息技术在新产品中的广泛应用,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我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的主要措施
(十一)加强领导,全力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企业信息化作为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等有关部门,成立省企业信息化工作小组,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各级经贸主管部门要会同科技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十二)抓好试点,扩大示范。企业信息化必须从企业实际出发,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推动全省企业信息化进程。要重点抓好省认定的45家信息化试点和示范(服务示范)企业。“十五”期间,争取抓好100家信息化示范(服务示范)企业。围绕开展产品信息化、制造过程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等内容的试点和示范,探索解决推进企业信息化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十三)加强合作,集成优势。进一步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01]2号)精神,加快发展信息产业,为推进企业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和应用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发,提高信息技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进产学研联合开发,解决企业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大力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提高我省企业信息化的技术开发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广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公共技术支撑。
(十四)突出重点,政策引导。重点围绕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企业,争取国家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的扶持。省财政在一定时期内,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市(县),应视财力可能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扶持企业信息化工作。同时,引导企业对企业信息化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企业信息化项目。
(十五)完善制度,优化环境。加快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企业信息和网络运行的安全措施。有关的高等院校要适应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快人才培养;同时,要搞好对企业现有人才的培训,加快知识更新;要多形式、多渠道引进人才;为企业信息化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加快中介机构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咨询、技术等服务,保证企业信息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