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连锁经营的规范化运作
各连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连锁经营的内在要求,建立完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规范采购、配送、管理、店面设置、商品陈列等各个环节的运作,努力做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门店标志与设计等。要积极搞好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要加强连锁企业内部的建章立制,按连锁经营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作业标准,加强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本控制,加强对各门店的控制与管理。
重视和加强连锁企业的配送中心建设,强化总部的统一采购功能,提高统一配送比重。重点连锁经营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配送中心的建设规模和水平,逐步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拆零商品配货电子化、物流功能条码化和配送过程无纸化,并建立自动补货系统,为连锁经营提供安全可靠的高效配送体系。
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规范管理。大型骨干连锁企业要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再造企业业务流程,推动规范运作,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财务、劳动、人事等环节中的具体运用。在抓好销售时点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供应链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等关键技术的应用。要在抓好硬件开发的同时,注重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发展的信息平台。
六、进一步加快连锁经营的对外开放步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连锁经营企业与国内外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进行考察交流,以获取信息、寻求合作。要切实做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工作,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利用外资项目库,引导外资进入我省商品流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领域。积极引导支持跨国零售企业在我省设立区域性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建立物流基地及定牌生产加工基地。通过利用外资改造提升传统商业,推进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的转变。要注重提高商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把招商引资的着眼点放到学习引进和消化吸收其先进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和管理技术上。各地要鼓励、支持各类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发展连锁经营。各级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组织项目推介会等形式,为企业的联合和合作牵线搭桥,做好“外引内联”的工作。
七、加强对连锁经营的政策扶持与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