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办、
省经贸委关于加快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3]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体改办、省经贸委《关于加快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三年一月八日)
连锁经营作为一种新的流通组织形式,在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满足消费、便民利民、吸纳就业、促进产销结合、规范流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等原因,现阶段我省连锁经营规模偏小、规范化程度不高以及整体发展水平偏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快我省连锁经营的发展,提高全省流通现代化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连锁经营发展的重要意义
连锁经营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分工原理、组织原则在商品流通领域,中的应用,它通过对若干零售店铺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分散销售和规范经营,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实践证明,连锁经营是流通领域的一次革命,是流通行业带有方向性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流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有利于通过规模化采购和网络化销售连结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产需;有利于优化流通结构、转变经营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方便快捷的服务,引导促进消费,培育保护内需;有利于提高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实现经营的规模化和经营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防止假冒伪劣,强化税收征管,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有利于提高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流通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连锁经营也是在新的市场形势下,应对入世挑战、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流通现代化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连锁经营的发展。
二、切实抓好连锁经营的科学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