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四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2]107号 2002年12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文化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文化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基层文化建设,城乡基层文化条件不断改善,基层文化网络逐步健全,文化活动形式时有创新,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从总体看,全省基层文化建设仍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基层文化事业投入不足;文化设施总量偏少;一些地方特别是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生活仍比较贫乏,愚昧迷信和“黄、赌、毒”等落后、腐朽的文化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这对于基层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对于加快西部大开发、把我省早日建设成西部经济强省,妨碍极大。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全面加强我省基层文化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文化建设
(一)基层文化建设是小康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占领城乡思想阵地,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搞好基层文化工作,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全社会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目标,将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与建设文化强省互动并进。在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增长水平,扩大陕西对内对外开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丰厚的优势,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三)我省基层文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以培养“四有”新人和建设小康文化为目标,以发展繁荣为主题,以社区和乡镇为重点,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基层文化阵地的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的建设为中心环节,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