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四)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各地可结合中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在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试办或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举办职业高中班;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可设立职业高中班;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兴办视力、听力残疾人普通高中。
  (五)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等学校不得拒绝录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考生;根据国家放宽残疾考生录取体检标准的要求,完善高等学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制定减免考试报名费等措施,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
  (一)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要保证特殊教育正常运转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办学经费,按高于普通初级中学1倍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优先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和大型设施设备购置。“十五”期间,市(州)和县(市、区)财政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从2003年起,省、市(州)、县(市、区)残联每年从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10%用于特殊教育的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民政部门要根据福利彩票的发行情况,尽可能增加投入,用于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和资助家庭困难的残疾少年儿童生活;省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由目前每年70万元逐步增加到200万元,用于补助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和购置特殊教育必需设备仪器,启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培训全省骨干校长、教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
  (三)有计划地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用5年左右时间,使全省 80%的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教育部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的标准。各地新建或改(扩)建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建设成综合性较强、服务范围较宽、质量较好、规模较大的学校。阿坝、甘孜、凉山三州要结合《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步伐。“十五”期间,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校校通”工程项目的地方,要对特殊教育予以重点支持。各地新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时,应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活动需求。
  (四)加快特殊教育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带动特殊教育现代化。各地要积极为学校配备适合特殊教育的教学仪器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备,积极开展计算机及网络教育;为学校提供无障碍设施,配备视力、听力、智力等特殊教育的专用仪器设备和康复设备。“十五”期间,市(州)政府所在地、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要率先达到上述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