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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意见的通知

  二、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改革
  (三)继续抓好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中医药全行业管理,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运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中医药服务的各项准入制度,强化对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要将中医药机构统一纳入区域卫生规划,调整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做大做强重点中医院,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与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覆盖面。
  (四)加快改革中医办医体制。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那些承担中医药学继承发展任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代表区域中医药发展水平的中医医疗机构,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广泛挖掘社会资源,动员民间资本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中医医疗机构。积极鼓励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依法在农村和社区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要符合国家和省制订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在临床诊疗科室设置等方面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五)加大中医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力度。积极推行以聘用制为核心的新型用人制度,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使人员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把实行聘用制与深化职称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务聘任分开。对不具备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分流。按照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病人选医生办法,带动中医医疗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逐步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加强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开展中医养生、康复、保健等特需服务。
  三、大力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六)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遵循“继承不泥古、发扬不离宗”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集中力量抓好对中医药发展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作用的基础理论课题研究。积极探索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规范化、通用化和现代化,为重大疾病防治提供新思路、新方法。结合临床实践,加强中医药技术开发,力求在中医急诊和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水平。切实抓好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的整理、研究、开发,并积极挖掘、整理、应用民间单方、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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