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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
 加快发展中医药意见的通知
 (苏政发[2003]3号 2003年1月1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的意见
         (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 二00三年一月)

  中医药学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也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中华文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九五”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努力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使中医药事业在保护和增进国民健康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中医药事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中医药工作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中医药工作重视不够,淮北和农村中医药工作亟待加强,中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落实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中医药体制改革,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提高中医药资源的利用效率;完善中医药服务功能,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用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加快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保持江苏中医药事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二)到2005年,全省中医药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加快省中医院和省第二中医院的建设,进一步改善省级中医机构条件;新增3—4所市级中医院为三级中医院,70%县(市)级中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中医院;加快建设国家规范化中药药理实验室、国家中药临床研究中心、省中药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省现代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植物药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和省海洋药物研究中心,力争取得30项省级以上中医药科技成果、完成10项新药临床前开发项目、推广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重点建设8个国家级、26个省级、100个市级重点临床专科,培养120位省名中医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3个市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20%的县(市)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40%的县(市)建成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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