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个体和承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2002)[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发布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实施日期:2005年1月1日)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99号)
根据《
江苏省省级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第一批清理方案
》(省政府令第198号),现予发布《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个体和承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
省长 季允石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个体和
承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