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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3-2005年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3—2005年
 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的通知
 (劳社字[2002]73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3—2005年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职业培训在劳动保障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计划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我厅将对各地落实计划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适时通报实施情况。各市实施方案应于2003年1月20日前报我厅备案。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二年十二月六日

           2003—2005年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

  为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2003—2005年实施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为宗旨,坚持需要导向、企业主导、行业参与、条块结合、政府帮助、政策支持的工作方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就业,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1、强化再就业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能普遍接受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就业率达到50%以上。普遍推广创业培训,力争一年内创业成绩率达到40%。
  2、推动企业职业培训工作,提高中、高级技术工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例,中级技术工人达到50%以上,高级技术工人达到10%以上;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明显增加,在技术工人中所占比例提高3—5个百分点。
  3、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职业院校毕业生中持《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比例逐年增加;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普遍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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