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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
 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2]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厅等12个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等10个部委下发的《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卫基妇发[1999]第326号)和卫生部等11个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卫基妇发[2002]186号)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卫生机构指导和参与下,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切实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廉价、安全、优质的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有利于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人群保健水平。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有利于调整和合理配置现有卫生资源,有利于建立新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要求,既可保证基本医疗,又可降低医疗成本,符合“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久稳定运行,将起重要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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