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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贸易合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的通知

  (八)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项目,可以申请省技术改造基金,由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九)加快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改革步伐。要紧紧抓住入世的大好时机,通过上市、兼并、联合、改制、重组等形式,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形成若干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出口业绩突出、实力雄厚、有一定竞争力的大型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使之成为我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的骨干和扩大出口的中坚。
  (十)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允许有条件的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出口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增加出口。
  三、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十一)实施全方位、多元化市场战略,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改变我省机电产品出口市场单一、面窄、量小的不利状况。要在继续增加对美国、欧盟出口的同时,巩固东南亚、中东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印度、俄罗斯、韩国等周边市场,发展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市场和东欧市场。
  (十二)鼓励有竞争实力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生产和分工,扩大技术合作的领域和途径。引导有条件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以建设—运营—拥有(BOO)、建设—运营—转让(BOT)等方式扩大大型和成套机电设备出口。鼓励有竞争优势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在境外设立加工企业,开展生产、带动产品、装备、技术和服务出口,并通过多种形式到国(境)外建立机电产品出口售后服务中心和销售网络。鼓励和组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国内外知名展览会和专业展览会,开展促销活动,拓宽出口渠道。
  (十三)大力实施机电产品出口名牌战略,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创名牌,发展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同时推动机电产品出口企业采用定牌加工(OEM)、定牌设计(OED)、委托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EMS)等形式扩大出口。
  (十四)根据入世需要和适应新的贸易环境要求,鼓励和扶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不断优化贸易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
  (十五)加强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要完善和规范机电产品的招标投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招标投标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优化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方式结构,实现贸易方式多元化
  (十六)大力发展机电产品一般贸易出口,加强对机电产品加工贸易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认真做好引导机电产品加工贸易逐步向我省转移的准备工作。鼓励机电产品加工贸易使用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延长机电产品在省内、国内的产业链,提高增值率。
  (十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机电产品出口。要适应入世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到我省投资、开发机电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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