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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贸易合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贸易合作厅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促进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3]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贸易合作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阳海关《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
     (省贸易合作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阳海关 2003年1月17日)

  “九五”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机电产品出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据海关统计,“九五”期间全省机电产品累计出口41742万美元,比“八五”期间增长21.65%。2001年机电产品出口5186万美元,占当年外贸出口总额的12.3%。机电产品出口的发展,对带动我省外贸出口增长,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省机电产品出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4号)精神,扶持和鼓励我省机电产品扩大出口,加快出口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全省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我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总体要求,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加快出口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积极参与国际生产、交换和分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提高我省机电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为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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