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初任培训要注重提高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使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机关工作程序,掌握公务员基本知识。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初任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任职培训要根据任职情况分层次进行,培训内容重点在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鉴别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领导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统筹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任职,对晋升职务的人员必须在任职的1年内接受培训。专门业务培训要结合各部门的性质、特点和职能,省人事厅要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选定两门以上的专业课程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当前,要把计算机知识、外语和普通话能力等作为我省国家公务员能力建设和更新知识培训的公共科目,逐项抓好落实。
1.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计算机中级应用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1]90号)的要求,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学习计算机中级应用能力培训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力争到“十五”期末,使省级机关80%、地级机关60%和县级机关40%的公务员通过计算机中级应用能力培训和考核。
2.组织开展国家公务员外语能力培训。结合全省国家公务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国家公务员外语培训教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外语水平,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的需要。经过努力,在“十五”期间,全省力争10%左右的国家公务员参加不少于100学时的外语学习,使参加学习的国家公务员基本会使用简单日常会话用语。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情况和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国家公务员外语培训教育工作。
3.逐步提高全省国家公务员的普通话应用能力。从2003年起,要结合我省国家公务员能力建设发展的需要,与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加快提高我省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应用能力。
(三)改善国家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提高整体学历水平。按照人事部对国家公务员学历层次的要求,到2005年末,力争使地(州、市)以上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0%;县、乡两级行政机关达到60%的目标。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引导、鼓励和组织国家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省人事厅要与省直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统一组织国家公务员学历教育,研究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改善全省国家公务员的学历结构。国家公务员学历教育要本着学用一致、工作需要的原则,加强管理和指导,注重教育质量。
同时,积极参与组织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教育的工作;从2003年起,国家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教育工作将扩大到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的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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