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
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2]60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九日
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旅游局 二00二年八月六日)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各级旅游部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大力开展了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通过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推行导游人员计分制管理,试行企业间佣金收授办法,解决旅游行业内的重点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旅游市场涉及面广,综合因素多,目前影响旅游市场环境的一些问题,如“黑社”、“黑车”、“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景区(点)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健全、卫生状况差、管理水平低,以及尾随兜售、强买强卖、质量欺诈、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比较突出。这不仅严重冲击了旅游市场秩序,而且极大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我省旅游业的形象。按照国务院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省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目标
成立全省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由分管省长担任领导组组长,省经贸委、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为成员单位,以各市(地)为工作基点,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发挥联合执法的强力效能,集中时间和力量,着力解决影响旅游业形象的难点、焦点问题,重点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省安全有序旅游胜地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严格按照《
旅行社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山西省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省旅行社业务广告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旅行社设立门市部的资格与条件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的违规行为;对旅行社上半年发布的业务广告、旅游线路宣传品、团队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超范围广告宣传、超范围经营业务行为;工商、公安、旅游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伙私揽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