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2001-2015)的通知

  (四)编纂其它地情书籍
  在上届修志中,我省广大修志人员在努力完成编纂任务的同时,利用修志过程中搜集的大量资料和研究成果,编纂出版了一大批门类齐全的地情书籍。在新一轮修志中,要继续做好这一工作,拓宽修志领域,更好地为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1、继续抓好地方年鉴、期刊编纂工作。《山西年鉴》作为全面反映当代山西政治、经济、文化的大型工具书,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加大力度,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各市(地);县(市、区)修志机构都应积极开展地方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有条件的省直部门也应开展行业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为续修志书搜集、积累资料。
  2、提倡各级修志部门编辑出版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人物志、乡镇村志、大事记以及地方百科全书、地方辞典、区域史话等专志专史。但一定要严格把关,保证志书质量,并报省史志研究院审核。省史志研究院要继续组织编纂好《山西省重点工程志系列丛书》、《山西省重点乡镇村志系列丛书》、《山西省重点企业志系列丛书》、《山西省重点院校志系列丛书》等系列丛书。
  3、搜集整理、点校出版旧志。山西历代编纂方志800余种,现保留下来有400余种,上届修志中全省共点校历代旧志100余种。在编纂续志的同时,各级修志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旧志点校出版工作,更好地继承历史文化遗产。
  (五)方志理论研究
  针对上届修志中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相对滞后的情况,在新一轮修志中,各级修志机构要在全面总结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地方史志工作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协会、学会作用,积极创造条件,采用学术会议、培训班、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学术研究工作,撰写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文章和著作,培养一批史志学科带头人。
  (六)进一步搞好地方志的收藏、管理和开发利用
  要深入开展读志用志活动,积极主动地利用志书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各级方志机构要加强自身软硬件建设,使之成为本地区各类志书编纂中心、地情研究中心和资料信息中心。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建设了方志馆,我省也要尽快筹建山西省方志馆,逐步建立全省地方文献的开发、咨询、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修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任务。各级领导要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之中;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特别是职称)到位,条件到位。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应兼任同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主任,并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地方志工作。各级财政都要保证一定的修志经费,对地方志工作的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志书出版经费予以统筹安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