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具有优势的矿产主要有:铜、铋、金、银、铀、伴生硫、萤石等7种。
具有区位优势的矿产(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矿产)主要有煤、铅、锌、锡、岩盐、水泥用灰岩、高岭土、化肥用蛇纹岩、滑石、建筑用大理岩、饰面用花岗岩、饰面用大理岩等12种。
具有潜在经济优势的矿产主要有硅灰石、粉石英、海泡石粘土、透闪石、冶金用白云岩、铷、铯、铌、钒、钛等10种。
具有较大资源潜力的矿产有银、钽铌、锡、金、铀、钴、铜、铅锌、钨、离子型稀土、含锂瓷石、陶粒页岩、玻璃用砂岩(硅质岩)、白云岩、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煤层气、石膏、萤石等,其中银、钽、锡、铀、钴及锂质、硅质、钙镁质非金属矿产资源的找矿潜力巨大。
另一方面,我省矿产资源也存在两个不足之处:一是大宗用量矿产资源不足或短缺,如石油、天然气、钾盐、铝等短缺,煤、富铁、锰、富磷等不足,在较长时期内还将主要依靠外购或进口解决;二是贫矿多,且部分矿产难选冶。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概况。
江西的矿产资源开发应用可追溯到一万年前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和周代的古瓷以及3000多年前商代制造的古铜器等。近代地质调查始于德国人李希霍芬1869年及1915年翁文灏来赣调查。大规模的系统地质工作是解放后展开的。迄今已完成了全省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调查及101250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60%)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了全省1:10万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1:5万航空磁测、1:20万重力测量。矿产勘查先后经历了几个阶段,较为系统地完成了钨、铜、铀、钽铌、稀土、银、金等矿产的普查和勘探,奠定了今天“七朵金花”的格局。一些重要矿产的控制程度相对较高,基本达到和超过详查阶段,其基础储量占资源储量的比例在60%以上,勘探深度多在300—500米,个别矿区的控制深度达1000—1500米。相应的地质研究程度也大大深化,有8个矿床编写了矿床研究专著,一些研究成果如钨矿的“五层楼模式”、铜矿的“多位一体”和“广义斑岩成矿模式”已成为经典,在国内外广为应用。通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江西已有一支分属5个部门、拥有77个地勘单位、4万余名职工的地质工作队伍。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矿山规模现状。全省现有6536个矿山,国内投资6525个,其中大型矿山10处,中型矿山41处。煤、砖瓦用粘土、砂石矿山逾千,但以小型居多;大中型矿山则多为金属和水泥用灰岩等。
2.开发利用现状。全省已利用矿种75种。已开采和基建的矿区635个。1999年我省开采矿石总量1.18亿吨,其中铜精矿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5.26%、电解铜占13.42%、钨精矿占51.02%(占世界的36%)、中重稀土氧化物占39.7%(占世界的33.12%)、钽铌精矿占42.79%(占世界的11%)、铋精矿占21.75%、硫酸占2.79%。
矿山“三率”因矿种和矿区而异,规模较大的国有矿山采区回采率为81.6%—97.32%,选矿回收率为39.31%—92.09%。据初步统计,全省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约40%,且大矿高于小矿,国有矿山高于集体和个体矿山。全省共伴生金属矿产31种,目前已利用19种。
3.主要矿产品生产现状。
铜:铜精矿(含铜)生产能力16.06万吨,年产量13.144万吨。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解铜冶炼能力为20万吨/年,年产量 19.42万吨;铜材生产能力为3.08万吨,年产量2.9万吨;在世界铜行业中排名第16位。
钨:钨精矿生产能力43395吨,年产量20043吨;钨初级冶炼产品生产能力22600吨,年产量11385吨;钨粉生产能力3700吨,年产量1500吨。
钽铌:钽铌精矿氧化物金属生产能力80吨,年产量86吨;氧化钽生产能力46吨,年产量48吨。
稀土:稀土生产能力10000吨以上,年产稀土氧化物7000—8000吨,其中中重稀土氧化物2000吨;稀土分组分离能力为5800吨,年产单一稀土氧化物2146吨;稀土金属生产能力6700吨,年产稀土金属5719吨。
水泥:水泥生产能力1600万吨,年产量 1315万吨,其中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量340万吨。
4.矿业经济状况。1999年全部独立核算矿业产品销售总值354.3亿元,占全省工业产品销售总值889.88亿元的39.81%。其中采选矿业销售值43.51亿元,占全省工业产品销售总值的4.9%;矿产冶炼与产品加工业的销售值298.23亿元,占全省工业产品销售总值的33.5%。矿产品出口创汇1.66亿美元,占全省出口创汇商品总额的18.35%。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1999年我省矿山废石排放量812.08万吨,尾矿排放量2530.67万吨,尾矿液排放量1888.77万吨。至1999年底矿山累计废石存放量12.85亿吨,尾矿存放量11.53亿吨。江西现有铜矿11座,废石累计排放量7.44亿吨,尾砂累计排放量5.27亿吨。仅德兴铜矿废石累计达5.79亿吨,占地757公顷;尾砂累计达4.59亿吨,占地1558公顷。钨矿43座,废石累计排放1.19亿吨,尾砂累计1.57亿吨。煤矿废石累计排放量1.5亿吨。稀土尾砂累计排放2.66亿吨。矿山废水是我省主要废水排放源之一,约占全省排放总量的 13.56%。矿山废气约占全省工业废气的2.7%。多年来我省一直注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查、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典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都已起步,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滞后。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明显落后于其他省份和其他行业。矿业投资经营环境有待改善,矿业资本和矿业权市场不发育。国有地勘单位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够,矿山企业市场竞争力弱。现有6536个矿山中,外商投资矿山仅11个(其中10个是小矿山)。现有矿产勘查项目中非国有资金项目不到7%,境外国外资金勘查项目一个也没有。
2.矿产资源形势严峻。矿产勘查投入严重不足,新发现矿产地明显减少,后备基地十分紧缺,1999年汇交的地质资料中,没有矿产勘查报告。主要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多年呈负增长,可利用的矿产储量严重不足,接替资源严重短缺,一些优势矿产面临失去优势,一些重要矿山因资源枯竭正处于减产或即将关闭的困境。我省11个主要黑钨矿山,有8个已列入关闭计划。
3.矿业结构不合理。金银矿业尤其是非金属矿业发展缓慢,资源优势未得到应有的发挥。矿产品结构单一,加工度严重不足,产业链短,一些特色优势矿产供过于求,外销矿产品以廉价原矿和初级产品为主,高附加值矿产品少。条块分割、多层分级的管理体制不利于矿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4.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一是矿山数量多,规模小,企业经济效益低。现有6536个矿山企业中,小型以下矿山6472个,占99.0%;二是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技术装备落后,集约化程度低,小矿采矿回采率低,采易弃难、采富弃贫现象严重;四是共伴生矿综合回收利用率较低,大多数矿山的综合利用水平不高;五是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的问题仍然存在。
5.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矿业活动已破坏土地及植被面积达1870平方公里,占省域国土面积的1.09%,局部出现了大面积水土流失及沙(石)漠化。采矿还频频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废水每年直接注入江河7亿吨以上,构成了对人畜及农作物的危害。此外,矿产的开发也对森林资源、水资源造成一定的破坏。“十五”期间矿石年产量及废石、尾砂年排放量将超过“九五”期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任务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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