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闽政[200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为做好我省2003年的春节运输工作,使广大群众在喜庆祥和的氛围中欢度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2003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今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第一、快捷有序”,努力实现“旅客购票方便,车船航班正点,出行快捷安全,满意程度提高”的工作目标。为做好春运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春运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经贸委副主任刘炎任副组长,成员由省交通厅、福州铁路分局、省民航局、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福建海事局、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口岸海防办、省交警总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电话:7810502、7833277、7832779;省经贸委值班室(昼夜)7853875,传真:7832628),具体负责全省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级政府、各运输部门都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和设立春运办公室,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掌握日常动态,并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春运工作。各地、各部门对春运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春运办。
  2003年我省春运任务十分繁重。春运期间,由于“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和“旅游流”等客流量聚集增加,形成客运高峰,给日常运输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据预测,全省春运客流量将达到6364万人次,比去年实际增长4.2%,其中:铁路266万人次,增长4.03%;道路5836万人次,增长5%;水路210万人次,略有下降;民航52万人次,增长6%。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尽快做好各项准备,自始至终地将春运工作抓紧抓好。各级经贸委(交委)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货物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劳动保障、教育和旅游部门要及时掌握民工、学生、旅游客流的动态,定期发布和交流有关信息,配合运输部门做好客流有序合理流动工作。福州、厦门市要重视并安排好台胞经金门、马祖中转往返两岸的疏运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