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劳务工作,切实加强对劳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劳务输出工作纳入本地整体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劳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理顺劳务工作机构,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保证劳务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劳动保障、扶贫、财政、铁路、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劳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劳务工作体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把握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在稳定已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开辟新的劳务项目和渠道。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要把劳务工作体系建设作为加快劳务输转速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要重视乡镇劳动服务站的建设,保证机构、人员、工作“三落实”。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目标任务,建立劳动力资源管理库,开展劳务咨询,组织劳务输出,有效地促进我省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就业。要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调控功能,打破地区分割,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资源在合理流动的基础上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优化配置。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为劳动力有序流动提供优质服务。
(三)充分开发就业试点项目。为使农村就业试点工作持续发展,各级财政、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借鉴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家7部委启动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措施,以项目促进就业。同时,承担16个试点项目的地县要进一步完善项目机构,充实人员,稳定队伍,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实现就业、返乡创业、转移培训等方面的试点,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更多的岗位。
(四)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劳动力培训、劳动力输转和劳动力开发就业等方面的经费投入。要在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中适当安排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经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扶贫部门要认真研究能够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资金筹集和使用办法,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农村劳动力输转步伐,努力提高农民收入。
(五)搞好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要按照市场化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统筹规划、协调运作的培训工作机制,探索适合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职业培训模式和组织形式。要按照知识经济、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大力推进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职业培训,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要把农村劳动力开发与劳务输出、推进小城镇建设、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农业的深度、广度进军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努力提高我省务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水平。财政部门要从经费上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必要的经费开支,支持劳务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并逐步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农村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