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品牌推进战略,大力发展名牌农产品
发展品牌农产品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立足资源优势,采取措施,加大开发力度,培育和创建品牌农产品,引导市场资源向名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转移,不断扩大名牌农产品的规模和效益,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通过设立专营区、专卖店以及各种形式的展览、展销,提高名优新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生产品牌农产品的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行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把广大农民带入标准化生产的轨道。
各级政府要把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产品,实行原产地域保护,作为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的重要措施。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积极做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与服务,使我省有更多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得到有效保护。
七、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实行农产品质量认证,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当前,要把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作为质量认证工作的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方向,加快认证进程,扩大认证覆盖面。
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经验,抓紧建立并逐步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认证工作要坚持条件,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由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
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体系认证。对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要予以保护,对违法使用上述标识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八、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农产品市场行为
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贯彻执行农业标准的监督管理,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大农业产地生态环境的检测力度,进一步抓好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检查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及粮油大宗农产品的安全状况,对污染严重的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处理或公开曝光,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