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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意见(试行)

  四、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力度
  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培育当地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坚持农业标准的实施与科技推广、产业化经营相结合,把农业标准化融入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标准化工程。围绕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优质名牌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坚持试点示范、典型引路的方法,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建设,不断扩大试点示范覆盖面,逐步形成省地县乡村的层层示范网络,不断提高示范工作质量,把示范区建设成无公害、绿色等安全农产品,名牌、优质、专用农产品和出口创汇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和示范基地,办成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推广高新技术的“中间”试验场,力争达到选准一个产品,制定一套标准,建设一批示范区,争创一个名牌产品,发展一个优势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九五”期间建设的22个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巩固提高。今后五年,采用滚动方式,再建一批省级示范区。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与农业科技园区、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紧密结合,发挥综合效益。示范区建设要以标准化为手段,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成为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出口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
  要按照WTO规则要求,组织研究利用标准手段保护我省农产品市场的办法及措施,研究满足市场对优质农产品要求的质量等级划分依据和方法,研究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分析方法,开发适用于现场应用的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要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部门的作用,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和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
  五、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检验检测体系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基础。要充分利用省地县三级现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等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要在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检测和生态环境检测网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网络建设,以现有的法定质检机构和行业检测机构为依托,依法加强对农业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认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逐步形成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之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农业检测和政府监督检验体系。各地对现有检验检测力量要进行梳理排队,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农业部门和质监部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要按分工要求增添必要设施,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完善检测功能,提高检测水平。省级机构按照国内一流的目标,建设技术含量比较高、检测参数比较齐全的检测项目,重点开展系统检测;地级检测机构根据当地的特点,建设各具特色的检测项目,重点开展常规检测;县级检测机构建设机动性强、贴近农村、贴近市场的就地就近快速检测项目,重点开展快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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