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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我省医药企业GMP认证改造促进医药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我省医药企业
 GMP认证改造促进医药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2]18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我省医药企业GMP认证改造促进医药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我省医药企业GMP认证改造促进医药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2年11月28日)

  一、全省医药企业现状
  我省医药工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生产化学药品、中藏药品、生化药品、医药保健品及药用包装材料五个产业群体,是我省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之一。2001年,全省有医药生产企业25户,规模以上医药生产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4.25亿元,实现工业销售产值3.76亿元,分别占全省工业的2.2%、2.07%;资产总额7.9亿元;从业职工人数2700多名。截止2002年9月底,全省按照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标准通过认证的企业有5户,有能力或正在按照GMP认证标准进行改造的企业有12户,其余企业因缺少资金等原因,GMP达标改造及认证工作尚未起步。
  目前,我省医药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医药企业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落后,规模小,竞争力弱,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标准要求差距较大;医药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剂型滞后,缺乏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影响的知名品牌;多数企业经营观念落后,机制不活,产品销售各自为阵,建立现代营销网络的意识薄弱;科技人才缺乏,特别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医药科研人员十分紧缺,严重制约着医药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的快速发展;部分主要药用资源逐年紧缺,原材料采购范围已向省外、境外扩展,影响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原材料种植基地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以医药企业GMP认证改造为契机,加快医药行业的发展
  我省地处青藏高原,中藏药材资源丰富,发展医药行业比较优势明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04年6月30日前医药生产企业必须完成GMP达标认证。因此,抓住医药企业GMP达标改造的机遇,进一步理清行业发展思路,加快结构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立现代市场营销网络,打造名牌产品,培育优强企业,对实现我省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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