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
 (粤办发[2002]25号 2002年12月3日)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组织我省广大妇女为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多作贡献,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我省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妇女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做好新时期的妇女工作,对于巩固和加强党的群众基础,实现党的阶级性、先进性与联系群众广泛性的高度统一,提高社会、家庭的文明程度,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切实加强妇联工作,增强妇联组织在妇女群众中的渗透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是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积极构建妇女工作新格局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坚持“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纳入决策意识中,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运作、各方配合的妇女工作新格局。
  各级党委要有一名副书记分管妇联工作。县以上党委每年听取1--2次妇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一般每3--5年召开一次妇女工作会议。要按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好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在任免、调动同级妇联主席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联的意见。党委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进一步营造尊重妇女、儿童优先的良好社会氛围。县以上党校要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纳入主要班次的培训内容。
  各级政府要重视支持妇女工作。县以上政府要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负责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实施《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做好年度和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各级政府要把《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妇女儿童教育、活动等场地和设施的建设要列入各级政府的城乡发展规划,妇联组织及其承担的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业务工作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妥善解决妇女工作有人管的问题。鼓励和支持妇联组织艰苦创业,对妇联创办的延伸妇联职能、服务妇女儿童、吸纳妇女就业的经济实体、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要给予必要的扶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