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正确的指导方针,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加快直接利用外资步伐
1、正确引导外资投向,优化投资结构。用足、用好、用活国家鼓励中西部地区直接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我省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特别是要把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盐湖、有色金属、油气、生物、旅游等特色产业的开发作为投资重点;注意引导外商投资我省金融、商业零售、运输、高原体育、卫生、教育等服务业和社会发展事业;鼓励外商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把利用外资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引进一批规模较大的外资项目,“十五”期间力争吸引几家世界500强生产型企业在我省落户。
2、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直接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针,把省内富有活力的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改制的国有企业吸纳到直接利用外资队伍中来,动员省内不同所有制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的各类招商活动,切实发挥企业在利用外资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3、改进和创新利用外资的方式。认真分析影响国外大公司和财团来青海投资的主要因素和问题,在“开放带动”战略和“走出去”战略的总体要求下,采取有针对性的利用外资策略,除参加国家举办的各类投资招商洽谈会外,广泛采用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专题招商、网络招商、委托招商等招商方式及特许经营权转让等融资方式,充分发挥开发区、生物园区、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先导和示范作用。
4、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积极引进外资、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在立项审批、注册登记、规划指导、信息提供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并加强跟踪服务。
三、进一步加大直接利用外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直接利用外资工作向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纵深化方向发展
1、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利用多种机会和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省的资源优势、产业投向、投资规划、优惠政策等,不断扩大青海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2、抓好直接利用外资的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各有关政府、有兼部门和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利用外资活动。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投资重点和培育特色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省情和当地优势资源的认识,结合当地基础设施、环境、人才、主导产业及比较区位优势等要素,扎实细致地做好项目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的成熟度。借鉴发达省区以“产业链”编制项目的做法,有针对性地编制和储备一批建设条件成熟、市场前景广阔、预期效益好、配套设施齐全、回报率高、行业关联度较强的招商引资项目,做到开发一批,运作一批,储备一批,形成项目梯次结构。
3、建立和完善外商资源库,做好利用外资基础资料的准备工作。经常性地分析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和规律,了解和掌握跨国公司和国际财团的投资趋势,密切联系,根据外商的特点和需求,建立并逐步完善外商资源库,省外经贸厅将在这方面多为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寻找合作伙伴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招商项目的基础材料、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