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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联合给深圳工业百强企业发放“办事优先证”的通知》的决定

  (一)由深圳市经济贸易局等10个政府部门对工业百强进行逐一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共同确定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然后联合发证。
  (二)向每个符合条件的百强企业发放“办事优先证”2个,证上注有持证企业名称,由10个部门共同盖章。
  (三)有效期至2000年3月31日。以后根据每年公布的工业百强名单重新审核、更换新证,证件有效期由该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五、对工业百强的要求
  (一)持证企业必须妥善保管“办事优先证”,不得转借其它企业使用。
  (二)百强企业凭证向上述部门申办业务时,必须合法,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出,立即吊销其“办事优先证”。
  (三)企业应自觉接受政府各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政府各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上述部门实行召开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制度,相互通报百强企业违法或违规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国家、省、市等有关政策法规有变动的,本通知所列优先服务内容将作相应调整。深圳市经济贸易局等10个政府部门拥有对本部门所提供优质服务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附:       1999年度深圳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3.深圳希捷科技有限公司
  4.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5.深圳供电局
  6.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深圳南方制药厂
  8.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9.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
  10.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深圳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
  12.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13.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4.富士康企业集团
  15.友利电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16.理光(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7.深圳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8.深圳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
  19.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
  20.深圳长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21.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2.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
  23.深圳先科电子有限公司
  24.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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