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
关于整治汉江流域造纸污染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2]85号 2002年10月24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环保局《关于整治汉江流域造纸污染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整治汉江流域造纸污染的意见
(省环保局 2002年8月27日)
汉江是长江最大的一条支流,在我省境内流径870公里,经十堰、襄樊、荆门、天门、潜江、仙桃、孝感,在武汉汇入长江。流域面积6.24万平方公里,流域人口占全省近40%。汉江流域是我省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各项经济指标均占全省50%以上。搞好汉江流域的污染治理对保障流域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以及经济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汉江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源头,其水资源保护至关重要。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汉江流域造纸污染问题的指示精神,我局组织专班,对汉江流域造纸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逐个摸底检查。造纸的污染负荷与汉江流域的其他行业相比,所占比例最大,因其污染水环境引发的纠纷和投诉最多。整治汉江流域造纸污染势在必行。
一、汉江流域造纸污染的基本情况
“九五”期间,我省汉江流域有造纸企业95家,总造纸规模为年产49.12万吨,制浆能力为年产41.36万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造纸行业环保产业技术政策(环发[1999]273号)的精神,经过“一控双达标”和取缔关停“15小”工作以后,全流域已取缔52家小造纸厂,但还有13家应予以取缔。这65家小造纸厂造纸能力约为20.66万吨,占总规模的42.06%,平均造纸能力为3228吨;制浆能力为年产22.28万吨,占全流域总制浆能力的53.87%,平均制浆能力不足3481吨。据初步估算,取缔关停65家小造纸企业,每年可以减少5170.4万吨废水和29.22万吨COD排入汉江,能极大地缓解汉江的水污染。在剩下的30家纸厂中,有2家自然停产,有13家以再生纸或外购浆生产,年造纸规模为7.40万吨;其中12家纸厂经过治理可实现达标排放,仅1家需停产治理。剩余15家纸厂造纸规模达18.01万吨/年,占全流域总规模的36.9%,平均造纸能力约1.20万吨/年;制浆能力达16.21万吨/年,占制浆总能力的38.12%,平均制浆能力约1.08万吨/年。目前这15家纸厂中,有4家已基本完成治理任务,有望实现达标排放;有3家正在治理,但仍有8家企业还在生产,污染治理工作进度缓慢,直接影响了我省汉江流域的水环境,是汉江造纸污染问题的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