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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2号)


各地区行署、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一月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财政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应尽可能使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收支按规范的程序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提高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使预算单位的收入上缴和支出拨付过程处于财政部门有效监控之下。
  (二)重点性原则
  改革的具体内容要紧紧围绕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规范收支缴拨程序这一核心问题逐步加以落实。
  (三)高效性原则
  在确保规范操作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确保资金支付的及时与便利。同时,要科学预测预算单位年度中需求变化,编制好资金支付计划,切实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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