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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决定[失效]

  三、开展特种作业培训单位资格检查。五月上旬我局将组织对全市现有特种作业培训单位的办学资格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特种作业(电工)培训单位的办学基本条件。
  四、举办特种作业教员学习班。为提高特种作业教员的教学水平,拟在5月份举办一期学习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各单位现有特种作业教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深圳市特种作业教员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制度

  一、办学许可
  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业务,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并经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可,向社会招生的必须持有深圳市劳动局核发的《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可证》。
  二、报名审批
  (一)学员填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参加体检(区级以上医院)合格者可根据就近培训、自愿选择原则,报名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二)培训单位根据学员《申请表》,填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表》和《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审批表》以电脑软盘形式报考核中心。经审核办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准考证》,交纳考核费。
  (三)培训单位根据经审批的教学计划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三、培训考试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实行定期集中考试制度。考核中心每隔一星期定期(星期日)进行理论考试。各培训单位根据教学计划和进度提前一星期将考试工种、班别、人数报告考核中心进行安排。
  (二)实际操作考核由考核中心根据培训单位计划和中心工作计划安排进行。
  (三)企业自培的考核可根据需要另行安排。
  (四)考务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大纲和考场纪律,每场考试(考核)完毕及时填报《成绩表》并报考核中心。
  (五)考试(考核)成绩自考试(考核)日起第7个工作日由考核中心公布。
  四、考核办证
  培训结业成绩合格,自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公布第10个工作日,培训单位凭《准考证》到考核中心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五、专业学校毕业生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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