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建筑业试验室对外开展检测业务审批及管理办法>等3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7月28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28日)废止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深基坑
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3年1月24日 深建法[2003]2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家庭装修市场管理的通知
(2000年7月10日 深建管[2000]17号)
各区建设局,市装饰行业协会,各物业管理单位、家装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家装市场管理,根据《
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90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家居装修从业资格的审批考核及年度审验。凡申请家居装修者,除必须有相对独立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外,注册资金要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同时必须有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培训并颁发上岗证的技术工人。对已经审批成立的企业要加强年度审验,实行动态管理,对那些施工业绩、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守法经营差和消费者投诉多的,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二、坚持先培训后审批的原则。要坚决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家庭居室装修从业要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市建设培训中心和市装饰协会要在计划、师资、培训场地等方面做好准备,充分满足家居装修从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需要。
三、坚决杜绝家居装修从业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凡申请开办家庭装饰装修公司者,必须由申办者本人到市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申办事宜。
四、市装饰行业协会要切实履行自己职能。除按照《规定》第六条受理家装咨询、协调会员关系外,应组织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按《规定》第三十二条对投诉及违规会员单位进行调查,并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