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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失效]

  积极发展金融与保险业。推进省内金融机构调整和信贷结构优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加快发展,增强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能力。发展农村信用社,为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支持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增资扩股,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黑龙江省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加快培育产权市场。加强保险公司的内控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新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培育保险中介市场,提升保险业的服务水平。积极吸引省外金融保险机构来我省开办分支机构。
  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业。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积极发展行业协会,承担政府转移出去的管理行业和企业的职能,增强自律、监督、协调功能,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加快培育律师、审计、会计、咨询、调查、研发、策划等中介组织,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联合,创立知名品牌,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咨询力量的顾问队伍及智力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建立完善农业服务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民营科技和“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经济组织,增强农产品开发、信息和技术推广、市场销售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科技服务规模,提高面向企业技术创新的服务能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高起点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推进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快建设基础数据库和数字认证系统,形成完备的网络化、数字化信息资源体系,建立社会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和有效共享的机制,大力发展宽带接入,全面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扩大国际互联网、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电信业务的覆盖面。支持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哈尔滨、大庆软件园等基地建设,形成比较完整的软件开发、生产和应用服务体系。
  继续发展商贸流通业。鼓励和支持经营业态创新,加快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代理制和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继续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区域性商贸中心。搞好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发展壮大秋林集团、中央商城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商业集团。完善以牡丹江、佳木斯为中心,以口岸为重点的对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支持传统商业的信息化改造,发展电子订货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商业信用体系,开展商业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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