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得意忘形分之和,每张分表总得分为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第六条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台同类设备时,则该项得分为各台设备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第七条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表得零分。
第八条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总数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第九条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表在汇总表中实得分数=(应得满分分值×实得分数)÷100。
第十条 多人对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可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一)专职安全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二)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权数各为0.4,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2。
第三章 桩机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表
第十一条 桩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桩机、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共4项。该表所得分数作为一个桩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第十二条 桩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的保证项目有6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教育、施工组织设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机械验收。检查的一般项目有4项,包括班前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现场与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桩机配套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是对桩机施工配套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评价。检查项目有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
第十四条 桩机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的保证项目有3项,包括桩机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与防雷、支线架设、现场照明。检查的一般项目有4项,包括低压线架设、开关箱、熔丝、变配电装置及自备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