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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颁布<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综合价格>的通知》的决定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墙改保证金墙改基金管理办法>等2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8月28日 实施日期:2008年8月28日)重新发布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深基坑
 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3年1月24日 深建法[2003]2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颁布《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综合价格》的通知
          (1994年10月20日 深建字[1994]130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编制了《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综合价格》),业经审查同意,现予颁发,从1995年1月1日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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