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厂务公开融入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机制和制度之中
厂务公开必须着眼于制度创新,务求实效。要把实行厂务公开以来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融入企业的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之中,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各项制度。
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通过实行厂务公开,进一步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企业重大事项(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由职代会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厂务公开的实质是加强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推进厂务公开,要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提高其质量和实效。要认真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应向职工公开,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企业领导人员,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要实行责任追究。根据上述要求,各企业要制订刚性强、操作性强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如企业重大决策无计名投票表决制、企业领导人员民主评议制、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规定酿成重大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组织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执行情况开展巡视检查,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作用。
企业行政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体。各企业要建立厂务公开目标责任制,把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逐项落实,并建立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对厂务公开的实施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向职代会报告;厂务公开工作,每年年底组织一次考核;职代会在每年开展的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要把厂务公开的执行情况作为评议的内容。凡是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决议以及厂务公开有关规定,职工对厂务公开不满意的企业及企业领导人员,当年不能评先评奖。
四、切实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大厂务公开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