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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宅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的决定[失效]

  二、资质证书的等级标准。
  (一)申报一级资质证书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3.单位法人代表和分管物业管理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单位部门负责人(含下属管理处主任,下同)9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册管修人员90%以上持有本专业上岗证书:各管理项目技术人员齐备;
  5.所管理物业的30%(以市住宅局认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和个数为准,下同)以上获省级以上综合管理荣誉称号,或50%以上获市级以上综合管理荣誉称号,或60%以上获区级以上综合管理荣誉称号(以上荣誉称号须在申报之日起前3年内获得方为有效,下同);
  6.所管理物业的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高层楼宇(10层以上,下同)20万平方米以上,或超高层楼宇(30层以上,下同)1栋以上;
  7.内部管理机构及各项制度规范齐全并有效运作;
  8.有较强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包括:交通工具、计算机系统、通讯手段、治安装备、维修养护工具或器材等,下同);
  9.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申报二级资质证书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
  3.单位法人代表或分管物业管理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单位部门负责人7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册管修人员70%以上持有本专业上岗证书,各管理项目技术人员齐备:
  5.所管理物业的20%以上获省级以上综合管理荣誉称号,或40%以上获市级以上综合管理荣誉称号,或50%以上获区级以上综合管理荣誉称号;
  6.所管理物业的建筑面积:多层楼宇(9层以下)在30万平方米以上,或高层楼宇10万平方米以上(可按此比例互相折算):
  7.内部管理机构及各项制度规范齐全并有效运作;
  8.有较强的现代化管理手段。
  (三)申报三级资质证书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单位法人代表或分管物业管理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单位部门负责人50%以上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册管修人员不得少于6人,且50%以上持有本专业上岗证书;各管理项目技术人员齐备,其中工民建专业的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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