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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民委关于2010年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各级政府要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按照以市、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省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增加对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民族教育的投入。投入重点包括:改善办学条件,增添广播电视、教学仪器设备以及音体美器材、图书,建设运动场地、农牧业生产基地,绿化校园;发展寄宿制学校,提高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远程教育网络建设;资助少数民族失学、辍学儿童和贫困学生等。
  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其效益。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援助。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对口支援工作
  (一)着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素质合格、学科配套、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一是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师资培训,特别是对本地、本民族的合格教师要加大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对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在职教师进行在职或离岗培训,鼓励教师参加各种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和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培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二是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通过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改善教师生活、工作条件,稳定优秀教师、缺科教师,鼓励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到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任教。
  (二)认真总结吸收我省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所取得的对口支援的经验,使对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通过对口支援,为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教育事业提供师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以及力所能及的物资、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要组织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到本地少数民族乡学校支教,有关学校要选派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到对口支援学校观摩学习和挂职锻炼。在加强对口支援的同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口支援活动。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统筹,打破条块分割,调整教育结构,合理布局校点,优化资源配置;在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调动广大群众办学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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