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控新增生产能力。今后,一律不再新建麦草制浆和酒精生产厂,现有保留的企业不得随意扩大生产能力。坚决关闭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造纸酿酒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发[1995]38号)规定,一切从事造纸、酿酒生产的建设项目,不论产品品种、规模、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隶属关系,都必须严格执行“先评价后建设”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报批前,首先办理造纸、酿酒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经批准后,再按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报批立项。凡未经审批的造纸、酿酒建设项目,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实行制浆生产许可证、酒精生产许可证制度,未获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麦草制浆和酒精生产。
(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疏导和引导工作,争取广大企业、群众对关闭麦草浆和酒精生产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宣传先进,鞭策落后。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设置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关闭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
附件:1.山东省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麦草浆生产线造纸企业名单(8家)
2.山东省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5000吨及以下酒精生产线企业名单(15家)
附件1: 山东省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
麦草浆生产线造纸企业名单(8家)
一、2003年6月底前,完成关闭麦草浆生产线的企业(4家)
1.莱阳市造纸厂
2.茌平县热电集团造纸厂
3.茌平县泉林纸业有限公司
4.武城伟达纸业公司
二、2003年底前,完成关闭麦草浆生产线的企业(4家)
1.泰安造纸厂
2.山东龙口造纸总厂
3.山东牟平造纸厂
4.山东正大纸业有限公司
附件2: 山东省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
5000吨及以下酒精生产线企业名单(15家)
一、2003年6月底前,完成关闭酒精生产线的企业(9家)
1.济南市美冰酿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