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废止<关于自行车管理的规定>等1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5月26日 实施日期:2008年5月26日)废止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自行车管理
的规定》等1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10月6日 深公(法)发[2002]25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自行车管理的规定》等1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我市运送现金、
金银专用车辆实行免检的通知
(1995年3月23日 深公(内)字[1995]94号)
各分局、市局处以上单位: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银行现金调运工作越来越频繁,保卫调运安全的任务日益繁重。为此,公安部、人民银行(84)公发(保)149号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应密切配合,共同保卫银行现金、金银在运输中的安全。凡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免检证明的运钞车辆沿途应受公安机关的保护,其他部门无权阻拦查验”。广东省公安厅粤公(交)字[1992]288号文件也明确要求:对持有《8551专用车通行证》正在执行运钞车任务的专用车辆,军、警执勤人员应免检放行。但目前我市运钞车辆沿途受阻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被扣车检查,有的甚至要开箱查验,严重影响运钞的安全。为了保证银行现金、金银调运的绝对保密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和规定重申如下:
一、根据省公安厅粤公(交)字[1992]288号文件规定,《8551专用车通行证》由我市公安机关统一签发。银行使用后,及时收回,定期销毁。对申办《8551专用车通行证》公安机关必须认真负责,严格审查把关,对乱发、滥发、舞弊的要严肃处理。《8551专用车通行证》必须由银行保卫部门统一管理,专人保管,按时办理换证手续。如遗失、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551物品免检证》也由我市公安机关统一签发。要求开具免检证的适用范围是:1.现金:人民币、外币、外汇券、金银。2.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国家建设债券、基本建设债券、金融债券、重点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债券)、有奖储蓄存单。3.银行重要凭证:信用卡、本票、汇票、支票、联行往来凭证、债券收款单。4.银行重要印章器械:人民币印版、印模、压数机、钢印、联行专用章、票汇专用章、联行密押。绝对不得夹带违禁物品和其他物品。如有违犯,公安、银行必须认真追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