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草场改良工程。投入资金351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6000万元。采取人工种草、浅翻轻耙、围栏封育等办法,改良草场24.67万公顷。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全省2002年至2010年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总投资457340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3518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70360万元,地市财政配套资金17590万元,县(市)财政配套资金17590万元。
其中:按县份划分:延寿县19500万元、泰来县19500万元、甘南县19500万元、拜泉县26000万元、桦南县19500万元、桦川县26000万元、汤原县26000万元、同江市18200万元、抚远县18200万元、绥滨县26000万元、饶河县26000万元、兰西县29900万元、林甸县19500万元、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4700万元;非重点县的重点村:哈尔滨市23660万元、齐齐哈尔市28860万元、牡丹江市7020万元、佳木斯市3120万元、大庆市12220万元、鸡西市3640万元、双鸭山市6240万元、伊春市2080万元、七台河市3120万元、鹤岗市1300万元、黑河市10400万元、绥化市35620万元、大兴安岭地区1560万元。
按行业划分:农田水利工程9490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52000万元、小流域治理工程20800万元、乡村道路工程117000万元、草场改良工程35100万元。
四、预期效益
全省2002年至2010年以工代赈规划项目全部实施后,可使全省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全面完善起来,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并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经济效益。2005年全省贫困地区农业总产值达到190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650万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700元;2010年全省贫困地区农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粮食产量达到800万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450元,广大农民全部脱困,走上富裕之路。
(二)社会效益。农村经济发展可大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文明程度,改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并将推进和带动社会各业的发展。(三)生态效益。产业结构合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生态经济潜力,保障资源的可持续作用,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系,形成以绿色产业为主体的农业经济体系,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良的文明之路。
五、政策与措施
(一)把扶贫以工代赈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新阶段扶贫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扶贫以工代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抓落实,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总体要求,层层落实扶贫以工代赈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和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扶贫以工代赈政策,落实地市本级财政扶贫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审定并监督各县(市)重点村扶贫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总结各县(市)扶贫以工代赈的典型经验。重点县(市)和贫困人口较多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扶贫以工代赈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扶贫以工代赈工作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扶贫以工代赈工作任务和目标要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务求使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各地市、县(市)要加强扶贫以工代赈机构和队伍建设,以适应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