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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北京市开展土地评估机构、土地估价师注册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
 北京市开展土地评估机构、土地估价师注册的通知


北京市各土地评估机构、各土地估价师: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下发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办法》、《土地估价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估价师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
  此次北京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是根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办法》进行的初始注册,具体内容是:
  (一)申请注册的条件和要求
  凡在北京市执业,且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10号)规定的条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土地评估资格,并遵守土地估价行业自律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可申请注册。其中,申请省级注册的机构应具备4名(含4名)以上土地估价师,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金,注册后的机构名单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上公布;申请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应具有7名以上(含7名)土地估价师、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能力的机构,注册后的机构名单在国土资源部网上公布。
  此外,符合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条件的新设土地评估机构应在省级注册并从业一年后才能申请全国范围执业注册,一年的起始日期以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日期为准。
  若分支机构有法人资格的,由各分支机构向当地的行业协会申请注册;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的,由总公司统一向总部注册地的行业协会申请注册(包括机构和人员注册)。但上述两种情况,总公司均应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变更)申请表》写明分支机构的情况。
  土地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具有土地估价师等相关评估资格。
  2002年新录取的、尚未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土地估价师,此次注册不计入申请注册的机构的土地估价师总人数。
  (二)申请注册应提交的资料
  1、注册申请报告。若申请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推荐注册的,请在申请上写明此项要求。
  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变更)申请表》。可到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领取或从市国土房管局网上下载,网址是www.bjgtfgj.gov.cn,封皮应加盖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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