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属于深圳市医疗保险审核用药目录内的药物,采取“先审后用记帐50%”的办法。住院病人确需使用审核药物的,先由主诊医生根据病情开出用药申请单(诊断、用药理由、药名、规格、用药量)和用药处方,经该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使用。审核用药费用记帐50%,个人自付50%。属医生责任未开申请单的审核用药费用,由社保局先行报销50%费用,然后将报销费用加入当月偿付给记帐医院的费用中一并核算。
(三)干扰素仅限用于丙型肝炎,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HCV-RNA阳性和转氨酶升高的两间医院的化验单(其中一间应是东湖医院);
2.申请使用干拢素治疗的疾病证明书由东湖医院或市、区综合医院传染科主治医生开出,医务办盖章方为有效。
首次审核用药一个疗程(3个月),以后根据病情、疗效、化验单结果再审核第二个疗程(总疗程不超过6个月)。购药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报销50%。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国产抗排斥药、癌症病人门诊放化疗、介入治疗,先由定点医院主诊医生出具相关证明(肾透析写明肾透析月份与次数;放疗单写明诊断、放射野、放射次数和收费;化疗证明写明诊断、化疗方案、药名、规格、用量和收费),送市社保局审核,费用由患者先垫付现金,然后凭有效单据和审核单报销费用的90%。
(五)因病情需要进行人工器官(如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人工关节等)置换、安装时,其购买进口人工器官费用报销的最高限额为:心脏起搏器15000元:人工关节5000元;人工晶体1500元(其他材料记帐90%)。
(六)因手术需要应用血内导管、血管内支架的材料费按国产价的90%报销:进口材料按普及型价格报销50%。
(七)因病情需要,经批准进行肾脏、心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手术治疗的,其中购置器官或组织源的费用自理;手术治疗的基本费用由市社保局审核报销90%。
(八)门诊个人帐户用完后、超额部分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以内的,全部由个人自理;超额部分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部分,须凭门诊病历(病历内应有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用药等项记载)、检查报告单等资料,于每年的7-12月到市社保局审核报销,核准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扣减自付额后才能按规定比例报销。
四、不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
(一)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交通事故伤亡医疗费用;
(三)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不予偿付的费用。
附件5 深圳市医疗保险不偿付费用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偿付费用的范围是:
一、挂号费、检查治疗加急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就医交通费、救护车费、住院陪护费、陪人床费、会诊费、会诊交通费、伙食费、营养费、婴护费、新生儿保育费、保温箱费、证书费、赔偿费、电话费、水电费、门诊中药煮药费等。病人住院用的脸盆、口盅、药杯、卫生袋等生活用品费。护工费、杂费、工本费、理发费、洗澡费、其他特需服务费等。
二、各种整容、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检查治疗费用以及使用形体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治疗各种色素斑、口吃、鼻鼾、兔唇、腋臭、多毛症的费用。单眼皮改双眼皮、脱痣、激光美容平疣、除皱、除眼袋、美容按摩、洁牙、镶牙、牙列不整矫治、色斑牙治疗、配眼镜、装配假眼、假肢的费用。助听器、药枕、药垫、药泵、过滤器、吻合器、一次性手术刀等。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具。
三、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平衡医学疗法、营养疗法、磁疗、体疗健身费;松弛治疗、文娱治疗、心理治疗费。
四、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以及具有科研性质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如心、肺、肝、胰、胸腺等器官移植),人工肝透析。